西安交通大學考點智能安檢服務院處磋商
采購服務項目采購公告
項目名稱:西安交通大學考點智能安檢服務
一、采購項目情況簡介:
按照國家級教育考試相關規定,進場人員考試規定以外物品及背包須存放指定地點,針對手機、智能手表等通訊設備使用“智能安檢門”進行檢測,嚴禁帶入考區,服務涉及興慶和雁塔兩個校區。
二、投標資格要求:
供應商要具有良好的企業形象和信譽,良好的銀行資信狀況,并具備相應的技術實力和專業技術人員。
1.符合《政府采購法》及其實施條例對投標人資格的要求。
2.具有獨立法人或合伙企業資格及相關證照,具有良好信譽及合同履行能力,具有良好資金、財務狀況。
3.供應商能夠自行完整提供本采購需求項下所有服務,除采購文件明確的或經采購人書面同意以外,不得將本項目項下全部或部分服務分包或轉包。
4.供應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名單記錄,且在西安交大采購辦供應商庫中無不良記錄。
三、投標時必須提供以下資格文件:(原件副本,復印件無效)
1.法人營業執照副本(或登記證、注冊證)
2.安檢設備產品合格證、質量檢驗報告(符合上級考試安檢要求)
3.法人委托書(或首席代表委托書)
4.身份證
5.投標方“信用中國”查驗報告
所有資格證件,不要密封在投標文件內,隨身攜帶,以便現場驗證。
四、招標方式:投標商準時將密封的響應文件自帶至現場;現場開標,評標專家投票確定中標結果。
五、相關安排、時間及地點:
1.最高限額:45萬元
2.投標報名及現場考察時間:2023年11月23日之前
3.開標時間:2023年11月29日15點。
4.項目聯系人:吳老師 電話:029-82665760 郵箱:xjtuyzb@xjtu.edu.cn
5.開標及聯系地址:西安市咸寧西路28號西安交通大學北門內東側招生樓研招辦。
六、服務要求:
1.服務期限:合同簽訂之日起至2024年1月7日。
2.現場布置及交付時間:
(1)現場布置測試時間:12月17-19日
(2)交付驗收時間:12月20-21日
(3)現場駐守時間:12月22-24日。
3.服務內容:
3.1物品存放要求:
(1)須根據現場條件設置手機、背包等規定以外物品集中放置區域,存放區全程視頻監控錄像,具有防雨防雪、存取方便等功能;
(2)須采取適當的快速存取方式,存取速度<5秒/人,并安排足夠人員進行現場看管、對進場人員進行導引及秩序維持,不得出現混亂、擁擠等。
(3)應急預案:對出現的異常情況,特別是出現物品遺失、損壞、錯拿等情況,服務提供商須制定預案并及時處理,相關后果自行負責。
3.2室外安檢門要求:
(1)安檢門須符合相關行業標準和上級有關研究生考試檢測要求,實現對從頭部到腳部全身和隨身考試物品檢測,特別是鞋底部位等,確保全方位、無死角檢測;
(2)現場須安排專人對進場人員進行信息核對,并引導進場人員提前將手機、背包等物品存放指定地點后,有序通過安檢門;
(3)須100%檢出手機、智能手表等通訊設備及高科技作弊工具,并記錄違禁品位置、數量、現場報警等,對金屬鈕扣、腰帶、硬幣等不應報警的日常金屬物品試驗100次,誤報小于5次,整體誤報率應≤5%;
(4)應急預案:對出現的異常情況,如擁堵聚集、檢出違規物品、設備故障、人員沖突等情況,要制定預案并及時處理;
(5)安檢門基本檢測要求(另行發放)。
3.3物品存放、人員安排、設備布置、拆裝運輸及場地恢復原貌等均由服務提供商自行承擔。
3.4考核標準:出現違反3.1中第一條及第二條之規定的,根據情況嚴重程度扣除不低于5%的服務費。
3.5提交報告:服務結束后,服務提供商須就本次服務項目實施情況進行全面回顧總結,提交具體總結報告。
七、安全責任:服務期內安全生產、防火管理等責任及損失全部由服務提供商自行承擔。
八、采購項目需要落實的政府采購政策:
符合政府采購有關政策。
九、評標標準:按以下四項綜合考慮
1.智能安檢門及存放設施詳細的流程服務方案、人員配備;
2.須提供智能安檢門及手機背包存放設施在興慶校區及雁塔校區的詳細的布局圖;
3.企業信譽及類似業績;
4.優惠措施及服務價格。
十、付款方式:服務期滿后半年內全部結清。